升中派位今日放榜,因升中適齡學童人口持續下跌衍生各區中學拒收原區叩門生的「君子協定」,面臨違反生效逾半年的《競爭條例》!據知,不少原本執行多年「君子協定」的地區中學校長會,為免觸犯《競爭條例》,今年紛紛由「君子協定」改為「口頭呼籲」區內中學不要收取同區叩門生。消費者委員會指,不論是「君子協定」還是「口頭呼籲」均明顯是協商行為,有限制區內中學競爭的結果,若同區中學遵從有關協議,即涉嫌違反《競爭條例》。
多區中學校長會多年來分別自行執行「君子協定」不收取原區叩門生,今次是《競爭條例》生效七個月後首次升中放榜,不少執行「君子協定」的地區中學校長會如西貢、沙田、元朗及屯門區,今年突然由「君子協定」改為「口頭呼籲」區內中學不應收取同區叩門生。
西貢區中學校長會主席李世基表示,今年三月至四月期間曾召開區內校長會,呼籲大家不要取錄區內叩門生以共度時艱,期間有校長擔心此舉違反《競爭條例》,故今次並沒有會議記錄或簽署約章。
屯門區中學校長會主席余大偉亦稱今年沒有制訂「君子協定」,只是口頭呼籲同區三十七間中學,盡量將留班位「專額專用」。有沙田區中學校長透露,上月召開沙田區校長會時,已修改「君子協定」字眼,改為呼籲同區中學不要收區內叩門生,同區校長亦表同意。
十八區中學校長會聯席會議召集人林日豐指出,教育界大多不掌握《競爭條例》的涵蓋度,但亦尊重各區校長會的做法,認為有關做法的目的是維持良好教育生態,但如果「君子協定」或涉及違反條例,則提醒各區校長沒必要挑戰法律。
消費者委員會策劃及商營手法事務首席主任熊天佑指,上述「君子協定」是明顯協商行為,等同限制區內學校競爭,削弱家長為子女選擇學校的權利,「如果我係家長,仔女派咗去一間唔好嘅學校,去同區申請第二間,有咩理由唔得先?」熊又指不論「君子協定」或「呼籲」令中學不能收原區叩門生,並非是否違法的重點,重點是會員是否遵從有關協議,只要同區中學統一不收取同區叩門生,即涉嫌違反《競爭條例》,呼籲學校向競爭事務委員會舉報。
律師梁永鏗亦指,《競爭條例》不只涉及商業行為,還涉及協議性的行為,中學能否營運仍有賴收生,若有中學有餘額,但同區校長會的協議而控制或收緊叩門額,影響學生監護人的選擇權,即使協議是口頭呼籲,若大家同意,亦有機會違反《競爭條例》。
競委會發言人回應稱,根據《競爭條例》第3(1)條,第一及二行為守則不適用於法定團體,包括所有按位津貼學校,但消息人士指,《競爭條例》雖豁免法定團體,惟法定團體內成員如從事反競爭行為,同樣受《條例》規管。
記者李寶怡、廖國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