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年在旺角嘉禾大廈五級火中殉職的消防隊目蕭永方,於一○年的死因研訊中被裁定死於意外,其遺孀禤美英及同居女友盧秀欄在一一年分別入稟高院,指消防處在事件中疏忽而向政府索償。索償案拉鋸近五年後,消防處早前與遺孀及同居女友達成和解,案件昨於在高等法院內庭聆訊後結案,毋須再開庭聆訊。據律師庭外表示,遺孀及同居女友就攤分賠償金的問題已達成共識,但沒有透露二人所獲的金額。
原告是死者蕭永方(四十六歲)的遺產管理人兼遺孀禤美英,被告是代表消防處處長的律政司;禤美英及盧秀欄就昨日均無到庭。死者蕭永方在○八年八月十日於嘉禾大廈五級大火中進行搜救期間,與另一消防員陳兆龍(廿五歲)英勇殉職,二人事後獲追頒金英勇勳章。
案件編號:HCPI 51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