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泰國裔夜總會女公關透過手機程式結識馬會馬房男雜務員後,藉向男方購買iPhone手機邀約對方出來,在交收期間女公關施展美人計,色誘男方交出手機但不果,繼而夥同男同黨用雨傘扑暈男方後,搶劫對方手機及財物。案件在區院審理後,法官昨裁定女公關一項搶劫罪成,將她繼續收押至七月十一日,待索取背景報告始作判刑。
泰裔被告李淑冰(廿三歲)被控於去年十月十二日凌晨,在沙田廣場地下搶劫男事主葉玉強(廿五歲)。法官昨裁決指,男事主作供時,雖然說不清楚被毆打的細節,但考慮到他被毆時間短暫,說錯或講不到細節亦不足為奇;而男事主接受辯方盤問時,沒有隱瞞經常在手機程式中要求與被告性交易,法官認為他是誠實證人。
對於被告聲稱想完成手機交易,卻遭事主帶到殘疾人士廁格內非禮,法官不接納被告的辯解,認為她若遭侵犯,當時卻沒有即時大叫非禮及報警,實在令人難以想像。且根據控方所指,被告案發時曾發短訊給男友人,提及「去完就做佢」及「去殘屍(廁)KO佢先」,法官相信實情是,被告在殘廁內搶不到事主的iPhone,便搶去對方的眼鏡,再引領他到案發後巷,與同黨向事主施襲並搶劫。
案件編號:DCCC 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