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十五年前偵破一個替住宅及商業用戶干擾電錶的「偷電」集團,當年廉署共拘捕廿七人,然而,其中一名涉案的男電力技工棄保潛逃,事隔十四年,男子上月底自內地返回香港,再遭廉署人員拘捕,隨即於昨日被落案起訴,控罪指他涉嫌串謀其他人士非法干擾十八個商業及住宅單位的電錶,以詐騙兩間電力公司超過四十六萬五千元電費。男子暫准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胡恒富,五十二歲,現報稱清潔工人,被控十七項串謀詐騙罪,涉嫌違反普通法。其中十三項控罪涉二○○○年十月廿九日至○一年十月廿九日期間,當時胡任職電力技工,涉嫌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不誠實地干擾位於九龍及新界的一個公屋單位,及另外十二個商業處所,包括六間食肆、兩間公司、一間夜總會、一間麵包店、一間健身中心及一間汽車服務中心的電錶,導致中電少收了上述登記商戶的實際用電度數所需費用。
餘下四項控罪,指胡在二○○一年六月廿九日至十月廿九日期間,涉嫌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香港電燈有限公司,不誠實地干擾位於港島區的四間食肆及一個住宅大廈單位的電錶,導致港燈少收了上述登記商戶的實際用電度數所需費用。胡涉非法干擾電錶的控罪,分別導致中電及港燈少收了約廿三萬六千元及約廿二萬九千元。
廉署在○一年十月廿九日曾就胡涉嫌參與非法干擾電錶將他拘捕,後來胡獲准保釋,但翌年八月十四日,胡棄保潛逃,法庭其後發出手令緝拿他歸案。上月廿九日,胡在潛逃約十四年後,從內地經羅湖口岸返港被捕。
資料顯示,○一年十月廿九日當天,廉署破獲一個「偷電集團」,拘捕廿七人。該集團涉嫌協助港九新界多個住宅及商業用戶,將電錶速度減慢,令電費被減低三分一至完全毋須繳交,當日有估算指,「偷電集團」一年令兩電力公司少收逾三百萬元電費。而當年被捕的十九男八女,包括兩名疑為集團主腦的電力技工、五名介紹電力用戶的「駁腳」,其餘則為住宅及商業用戶。廉署○二至○三年間,先後就該案起訴最少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