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年至今有八名消防員殉職,其中五人在救火時身亡,因此消防員進入火場是在搵命博,進入火場不僅要救人,還要面對熊熊烈燄、突如其來的爆炸、牆壁倒塌、漏電,而火場最常出現的突變為「閃燃」(flashover),亦是消防員「最大的敵人」,其中二○○七年荃灣品質工業大廈三級火疑發生閃燃,致一名消防員內臟嚴重灼傷不治,事件暴露消防處在訓練和裝備上的不足,死因庭其後促使消防處落實和加強前線人員室內煙火訓練及引入新的煙火裝備。
○七年五月廿二日荃灣德士古道品質工業大廈三級火,廿七歲消防員黃家熙殉職。當日消防接報出動往上址的電鍍廠救火,四名消防員分成兩個小隊進入火場,期間疑發生「閃燃」,室內瞬間陷入火海,裏面人員立即撤離,但是黃家熙與消防隊目錢國明未及撤離已不支倒下,黃最終不治。
兩年後死因聆訊中,陪審團促當局落實消防處調查報告中的改善建議,即消防員缺乏在大火甚或閃燃中工作的實戰經驗,要加強相關的室內煙火訓練、對吸入熱空氣的危險性意識、並引入全新的煙火裝備,加裝發光管提示消防員剩餘氧氣量,以消除氣樽無氣的誤會等。消防處稱會盡快落實,並購入新煙帽裝,於該年底全面使用。
往後多年,消防曾多次引入新裝備,包括抗火手套、抗火外套及頭盔等,以加強抗火能力,以免裝備遇閃燃熔化令消防員灼傷。
時任消防處處長的郭晶強當時指,火場經常出現閃燃現象,實為消防員「最大的敵人」。而當時任香港工程師學會消防界別顧問小組主席的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則指,閃燃是指在一個密閉空間內因溫度提升,令空間內的氣體產生自燃現象,可令整個房間在一秒之間變成火海。
一個封閉式空間內,火警產生的一氧化碳及二氧化碳等易燃氣體會在天花積聚,而熱力會被天花、牆、傢俬等物件吸收,一旦火場溫度升高至六百度,或者到達氣體的自然燃燒點時,就會將室內的所有氣體燃燒,所有煙變成火,形成「閃燃」。
林指入火場的消防員會採取不同策略應付,例如由另一組人員從後灑水降溫,以減低室內溫度,一旦遇上閃燃,即沿鋪設消防喉的路線撤離火場。不過有消防員直言,現場環境各有不同,閃燃及爆燃難以預測,在進入火場前,會先以手背試探門身溫度,若發現溫度過高,則預計有閃燃危險,如必須內進,則避免破門,需緩慢地將門打開,避免大量空氣湧入火場。倘遇閃燃,只能找地方掩護及俯伏地上,再沿消防喉找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