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婦到幼稚園接孫女放學時與其他家長聊天,疑因聲浪引致樓上女住戶不滿,女住戶攜剪刀落樓理論,期間割傷老婦左前臂並傷及大動脈。涉案女住戶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傷人罪,法庭在判刑前邀女事主到庭展示傷勢,事主昨在庭上哭訴受襲後左臂乏力、無法工作,「依家等如一個廢人。」裁判官其後斥被告行為嚴重影響事主生活,將她判監十個月,被告稱:「好,我同意。」
有內地口音的被告王華碧(四十二歲),早前承認於今年五月六日在屯門兆興里聖公會聖彼得堂幼稚園外,惡意傷害鍾玉嬋(六十四歲)。被告還押時向感化官覆述事件時,提及事主辱罵「二奶」、「雞婆」挑釁在先,亦曾遭事主扯髮,法庭原安排昨天進行「牛頓聆訊」以釐清案情,惟被告不再爭議案情而毋須進行。
不過,裁判官仍邀請本來準備出庭的事主入庭展示傷勢。原任職散工的事主指,其左臂遭被告以剪刀割傷,須縫廿針,她形容其左臂現時「完全無晒感覺……拎一個小小嘅碗都唔得」,正接受物理治療,惟醫生指康復「係以年計」。她灑淚指,「依家等於一個廢人,沖唔到涼,連扣一個胸圍扣都扣唔到。」
案件編號:TMCC 128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