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多名旅遊巴司機因拒簽新合約被公司解僱,員工向勞工處求助要求僱主「找清」款項,但該旅行社兩年來多次拖延,最終竟用「金蟬脫殼」預先將資產轉移至另一家新公司再宣布清盤,員工只能申領破產欠薪基金取回小量薪金。協助員工的工會組織批評勞工處執法不力,又批評現時罰則太輕沒有阻嚇作用。
拖欠員工薪金及突然清盤的兩家旅行社的負責人同名同姓,其中一家於一一年發生女導遊與旅客爭執遭旅議會扣分後,該東主因而另開公司卻共用同一批司機。十多名旅遊巴司機昨日批評老闆「走數」,在兩間公司工作十四年的陳炳洪指,去年初公司要求全部司機改簽新合約,底薪減半由二千港元減至只有一千元,取消公司停泊車位,要求員工將旅遊巴駕回家,自行負責停車場費及「抄牌」費用,十一名司機拒簽遭公司以「不合作」為由解僱。直至去年三月中,公司突然申請清盤,再多六名員工被遣散,共十七名員工只能向破產欠薪基金取回小量賠償。
旅遊巴士司機工會幹事曾昭文指涉事公司刻意拖延,轉移兩公司廿部旅遊巴及牌照,老闆被扣分後另開新旅行社而將舊旅行社清盤,欠薪責任落在港府身上。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批評勞工處未有檢控。他指五年來有二萬四千人被拖欠薪金,處方只發出三千七百八十六張傳票,只有七人被判監,無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