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假貨確比正品好

中國號稱以法治國,然而其法治之兒戲,往往令人啼笑皆非。繼知名運動品牌New Balance被內地當局裁定其中文商標侵權需賠償過億港元後,蘋果旗下的iPhone 6及iPhone 6 Plus又遭遇同一命運,被北京知識產權局裁定其外觀設計抄襲國產手機而需停售,引起輿論嘩然。

上述事件只是冰山一角,上至國際知名品牌,下至本港老字號,都屢屢因為內地商人搶先將商標註冊而遭反咬一口,不是被要求巨額贖回商標,就是索性起訴侵權,形同公然勒索。最荒謬的是,法院不是主持公道,而是加以「配合」,大型品牌及境外商家的權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眾所周知,中國向以「山寨」著稱,不少品牌都曾被內地抄襲而蒙受巨大損失,但因為法制不健全,有冤無路訴。其實,中國已經崛起,「入世」亦超過十年,卻依然沒有泱泱大國風範,法制不僅追不上國際水平,甚至以「特色國情」為藉口,要外國品牌屈膝遷就,難怪中國的國際形象至今依然惡劣,即使搞多少金錢外交依然買不到尊重。

見微知著,連說得一口流利英語的中國首富馬雲都公然說出「假貨比正品好」的謬論,就知道整個中國都不把知識產權放在眼內,遑論要他們遵守商業道德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