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樓在爆炸後損毀嚴重但未被列為危樓,大樓無水無電,住戶「有家歸不得」。屋宇署將墊支為大廈公用地方進行維修,當區區議員預計每戶攤分約七萬元,惟有住戶指大樓「醫番都嘥藥費」,盼市建局重新收購,而市建局則指因未在限期前獲七成業主簽署協議,已終止為永安樓提出的中介服務。
林太過去一年曾向當區區議員及多個政府部門求助,林太對屋宇署僅作維修的決定感失望,認為維修後也難以安居,又無力負擔維修費,冀市建局重新考慮收購。黃大仙區議員陳炎光就指,目前已取得全部十四名業主簽署同意書,希望盡快可展開維修工程,估算費用約一百一十萬元,每戶攤分約七萬元。
屋宇署發言人指,永安樓業主立案法團未有履行勘測令,署方委託顧問公司進行勘測後,認為大樓整體結構大致安全,現階段未能估計補救修葺工程所需費用,待工程完成後,會向業主收回勘測費、工程費及監督費等款項。而市建局發言人指,早前為居民提供中介服務,協助他們在市場上聯合出售物業,惟在指定限期前不足七成業主簽署《聯合出售協議》,故已終止相關中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