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警於前年的佔領運動期間涉嫌在金鐘暗角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而被控襲擊案,先展開「案中案」聆訊以決定涉案的新聞片段和圖片能否呈堂,控方傳召證人完畢,七名被告則不作自辯或傳召證人,「案中案」昨於區域法院審結,法官將案延至下周二,讓控辯進行陳詞後始作判決。
由於辯方亦反對把中區警署的涉案閉路電視片段呈堂,控方昨傳召警長李忠良作供。李稱於一四年十月廿八日和其他同僚到中區警署,尋找曾健超投訴警員一案的相關資料。但由於警署的部分閉路電視攝錄系統失靈,因此未能拍攝到警署的停車場和停車場出入口相關時段影像,但報案室的影像則拍攝到。李陪同警長余立志就報案室繪畫草圖,曾向在場警員查問報案室有多少支鏡頭,惟對方表示不清楚,僅回應稱:「畫面有幾多,就係嗰啲鏡頭」,李當時則看到有十二個畫面。惟根據早前證人作供,報案室共有十六支鏡頭。
七名被告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廿九至四十八歲),被控於一四年十月十五日在金鐘變電站外傷害曾健超。陳另被控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襲擊曾。
案件編號:DCCC 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