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思覺失調的過程中,患者自行停藥的問題常見而且影響深遠。首次發病後,不少患者會因症狀減退而誤以為自己已經完全康復,因而作出自行停藥的錯誤決定。本地研究發現,即使已經持續服藥近兩年,患者若自行停藥,復發的機會率仍高達百分之七十九。到底思覺失調患者在病情改善後,還需要持續服藥多久?
根據目前的臨床指引,患者在發病後首年需要持續服藥以防止復發。至於首年過後應如何處理,則暫時沒有明確共識。研究顯示,百分之三十到六十三的患者會在首年治療後自行停止服用醫生處方的抗精神病藥物。
自行停藥的原因眾多,有患者想避免藥物副作用(如肥胖問題),或害怕需要終身服藥,其他原因包括缺乏家人朋友的支持和害怕受到歧視。部分患者亦可能因記憶力衰退或生活缺乏組織和條理而忘記服藥。
雖然持續服藥能減低復發的機會,但仍不能達至零風險。面對種種未知,患者可能會感到困惑和害怕。但是,患者並非孤軍作戰,若他們希望探討停止服藥的時間表,可以坦誠地向醫生和家人提出,以得到相應支持和專業支援。每個患者的情況都不同,停藥時間表應由患者、家人和醫生在溝通和權衡後決定。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精神醫學系列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精神醫學系助理教授 許麗明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