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地僭建非等閒 官官相護招民怨

唐僧師徒上西天取經,遭遇無數妖魔鬼怪擋道,最終被打死的只有一個白骨精,其餘妖怪全獲放生,原因是牠們都大有來頭,不是神仙的弟子,就是菩薩的坐騎,至不濟也曾同天庭要人認過乾親,所以每到關鍵時刻,這些大人物都會突然現身,高喊孫大聖「棒下留人」。說穿了,朝中有人好辦事,膽敢違法亂紀的多非等閒之輩,《西遊記》不僅是神話故事,更是政治諷刺小說,是對當時社會「官官相護」的曲筆控訴,對今時今日的香港仍有觀照意義。

港島南區大潭灣東丫背村近九萬呎官地被前高官及富商霸佔僭建,將原先的寮屋改造為多幢豪宅,明顯違反寮屋登記政策,令人嘖嘖稱奇的是,長達三十年竟然沒有人執法,若不是被傳媒踢爆,當局被迫補鑊,這片官地遲早有一天被正式逆權侵佔。事實上,年前曾有傳媒查詢其事,但地政署無動於衷,足證當局對此事並非不知情,而是扮糊塗甚至有意包庇。傳媒的最新爆料有助解開謎團,原來霸地面積最大的富商是一位前房屋局高官的親屬,另一位霸地的前勞工處高官則同這位前高官是同僚關係。難怪有人霸地僭建,有恃無恐;也難怪當局有法不依,網開一面,秘密在於「官官相護」四個字。

曾有藍田茶果嶺的寮屋居民投訴,只是因為使用的修葺材料未獲「寮仔部」批准,最終家園被政府沒收。寮屋屬於臨時性住所,法例規定不可使用石屎、鋼筋等永久性建材,當局根據法律行事本來是應有之義,問題是,當局對茶果嶺寮屋居民嚴正執法,但對於比這不知嚴重多少倍的東丫背村官商霸地及僭建問題卻視而不見,見而不理,分明是雙重標準。人比人,氣死人,當局選擇性執法,活脫脫「只許官家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本是自欺欺人。

富者田連阡陌,窮人無立足之地,這就是香港的現實。這邊廂,多少基層市民望樓興嘆,被迫棲身連轉身都困難的劏房或天台屋,承受着比豪宅更貴的租金,即便是有能力置業的中產階層,也要被迫做一輩子房奴;那邊廂,達官貴人住大宅尚不饜足,還要千方百計向高空及地下發展,前特首曾蔭權、前食衞局局長周一嶽等都涉及僭建醜聞,至於霸佔官地起豪宅的權貴,更是連一分錢地租差餉都不交。當霸地及僭建成為部分人的專利、身份的象徵,請問公平何在,公義何存!

港府一邊哀嘆「地從何來」,一邊縱容官商霸地僭建,香港房屋問題的癥結在哪裏已是不言而喻。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霸地僭建事件曝光後,當事人一味龜縮,最終由政府派人前往清拆,官商違規卻由納稅人埋單,真是豈有此理。

人在做,天在看,當局不要以為派人將僭建物拆掉,醜聞就會被掩蓋,事件就畫上句號。當局是否追討過去三十年被霸地的損失,是否懲戒涉嫌包庇或不作為的官僚,七百萬人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