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隨着本案被告鄭興旺被判刑,這宗轟動中港兩地的驚天綁架案在香港審訊的部分暫告一段落,只待早前已在內地認罪的八名涉案人之判刑。在本港負責此案的東九龍總區重案組二隊總督察鍾志明昨在庭外稱,高院判處鄭興旺的刑期具阻嚇性,警方歡迎裁決,認為判決使公義得以彰顯。
鍾志明透露,港方與內地部門互相配合下,本案在兩地共拘捕十名涉案人士,除鄭興旺在港受審後被定罪判監,另有八人早前在內地法院認罪,正等候判刑,鍾又首次透露餘下一人原來已在內地承認組織他人協助跨越國境罪,判監兩年三個月。鍾感謝內地機關支持及合作,並感謝勇敢的事主羅君兒與家人全面信任和合作,令警方破案及成功檢控,本案亦已起回大部分贖金,形容案件已畫上圓滿句號。他指本案非常嚴重,警方絕不姑息。
資料顯示,其中八名在內地落網的綁匪於今年三月被帶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包括被指為案中主腦的猶敦魁。當中六人被控綁架罪,其餘兩人被控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眾人均認罪。猶敦魁在聆訊期間一度指還押在港的鄭興旺才是主腦,翌日又改口稱自己是主腦,並為同黨求情,法院最終押後判刑。
其中一名在內地受審的被告王立波,其堂兄向本報表示,家屬暫未接獲內地當局通知,故內地案件應該未曾宣判,亦因此對鄭興旺在港被判監之事不作回應,但他同時形容鄭是「活該」。另一被告王譽昆的律師則表示,由於兩地司法不同,香港判刑難以用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