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時裝店堡獅龍(bossini)創辦人羅定邦的孫女羅君兒去年遭匪徒綁架,涉案在港被捕的內地男子鄭興旺,日前在高院承認一項綁架罪,昨被重判入獄十二年。法官指綁架是惡劣及可憎罪行,涉及使用暴力,雖然事主羅君兒並無受傷,但被綁架時的恐怖折磨對她及其家人必然造成重大心理創傷。法官強調,本案涉及內地人特地來港犯案再返回內地意圖避開追捕,是令案件更嚴重因素,法庭亦不認同被告角色較輕微的說法,被告除認罪外並無任何減刑因素。
本案被告鄭興旺(卅歲),昨聞判後表現冷靜。法官薛偉成裁決時提到,法庭曾要求控方向事主羅君兒索取受害評估報告,得知其父母羅家駒及伍順儀深受事件影響且不想重提事件,法官理解到此次綁架對事主及其家人均是恐怖折磨,綁架期間事主父母每分鐘均恐懼女兒會被殺。
法官引述事主的報告指,事主是明智及冷靜的年輕人,文靜及有自信,但事件令她恐懼及受折磨,被綁架期間擔心父親未能籌到金錢及最終會被撕票,導致她被釋後及見到警員時仍然顫抖。她事後仍感恐懼並改變了生活,數個月來均睡得不好、不時發噩夢及擔心自己安全,最終要舉家搬屋,幸她已逐漸平復,獲家人朋友支持並重投工作。心理專家指她有相當大心理恐懼,但正逐漸消退。法官稱讚她展現出巨大勇氣,相信她會恢復過來。
法官認為被告的角色非輕微,他助同黨綁架及起關鍵作用,證據顯示他除運送食物亦協助處理贖金。辯方指被告無參與入屋綁架及搶劫,但他作為整個行動一分子,必然知道綁架計劃及搶劫之事,此案判刑需收阻嚇作用以顯示社會不齒此類罪行,被告行為破壞香港和平穩定,法庭需保護該些成功人士以免他們活於綁架恐懼當中。
法官續說,此案是純粹滿足個人利益的骯髒罪行,屬有預謀且精心策劃。眾匪徒預先監視事主住處且找尋有關事主家庭情報、事主亦曾被威嚇會被殺、有匪徒曾用刀、涉及六名男子擄走事主且禁錮四天而令她精神受折磨、涉及巨額贖金,以及事主一家均有心理創傷等,均是令案件更嚴重因素。法官表明,被告角色與其他綁匪無分別,辯方指被告不是主腦,這並非減刑因素,相反若被告是主腦則會是加刑因素。法官以監禁十八年作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減刑六年。
案情指,去年四月廿五日,事主羅君兒(廿九歲)與男友在家睡夢中被六名蒙面大漢綁起,匪徒拿走夾萬內數千元外幣及價值三百萬元首飾,其後將事主帶走並禁錮在附近山洞四天,匪徒要求事主父親交出五千八百萬元贖金,其後改為二千八百萬元。事主在匪徒收到贖金後獲釋。被告於去年五月三日在羅湖圖離港時被捕,警方在起回的贖金信封上找到被告指模,警誡下他稱自己是跑腿,負責送食物,獲三千元報酬。案件編號:HCCC 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