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二百名舊樓居民昨午由尖東噴水池遊行到消防處總部,抗議當局執行《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時,要求舊樓加裝消防設施的做法僵化,無視蚊型舊樓結構限制,又炮轟消防處無支援之餘,要求小業主自行聘請顧問評估,費用動輒幾十萬元,若小業主無法承擔消防改善工程的龐大開支,更隨時面臨檢控。
相關條例在○七年中至今,已有逾五千六百幢舊樓收到改善消防通知,其中五十一幢舊樓業主更遭檢控,小業主形容「惡法火燒屁股」,要求政府當局修例「救火」。
曾先生所居住的西灣河唐樓,應消防要求嘗試在天台建水缸,但業權持有人則要求他們交租,且需要為工程投保千萬港元。而翁女士居住的黃大仙舊樓僅得四戶,若加建消防喉轆等設施,費用高達六十萬港元,她嘆言「每戶十五萬點負擔?」
發起遊行的消防條例苦主大聯盟,要求消防處委派專業人士驗樓,主動提供替代方案。高級消防區長(樓宇改善課)趙偉乾則指,處方已經採納了多項務實措施,包括豁免六層以下樓宇安裝消防栓,水缸容量亦由九千升減至二千升,而且逾八成個案曾獲延長改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