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例過猶不及 平機會庸人自擾

蠢人處處有,香港特別多。平機會好做唔做,早前協助一名男士控告酒吧推出「女士之夜」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引起社會一片嘩然,尋日港府高官上立法會解畫,結果愈描愈黑,仲被議員質問到口啞啞添,簡直唔衰攞嚟衰。

一石激起千重浪,「女士之夜」被判歧視唔止引起飲食業關注,社會各界亦擔心此例一開,隨時誤墮法網。好似有議員問,商場嘅女廁數目多過男廁,係咪構成雙重標準?又有議員問,現時只有「三八婦女節」,未有「男士節」,政府可能觸犯歧視條例。至於大家從小到大被灌輸「女士優先」係紳士風度嘅表現,更加有歧視之嫌喇。面對議員群起攻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都頂唔順舉手投降,叫議員遲啲問番平機會主席喎。

又難怪議員咁多質疑嘅,正如飲食界議員話齋,業界採用「女士之夜」等招徠手法,無非為咗開拓女性客源,同時吸引更多男性光顧,純粹係營銷策略。平機會濫告一餐,唔止矯枉過正,仲搞到業界冇啖好食,一旦取消「女士之夜」,酒吧生意起碼損失一半,都咪話唔大鑊。所以話,議員要求政府將業界呢類營銷手法豁免於《性別歧視條例》,唔係冇道理(口架),家陣經濟不景,好多食肆都捱唔住,好似涉案酒吧咁吖,畀平機會搞一搞,被迫關門大吉,你話平機會係咪累人累物吖?

即係咁,香港係文明社會,追求男女平等當然無人反對,之但係都要有常識吖。法律界人士就講得啱嘞,《性別歧視條例》雖然係維護人權嘅重要機制,但若無視常識及判斷力,只會引起公眾反感。咁又係呀,男士可以因為收費較貴而覺得被歧視,女士一樣可以因為收費較平而覺得被歧視嘅啫,咁搞法,爭議只會沒完沒了。

正所謂,一處鄉村一處例。好似美國咁吖,夠晒自由開放喇,夠晒男女平等喇,每個州份對「女士之夜」是否涉及歧視一樣有唔同演繹。好似華盛頓州、伊利諾州就打過相關官司,法官認為商家利用商業策略吸引女性光顧某啲場所,並不等同商家有意用高價排斥男顧客,呢啲咪叫common sense囉。美國尚且唔會一刀切,香港平機會偏偏要庸人自擾,唔添煩添亂至奇。

冇計喇,平機會本來就係政治花瓶,惟有無嘢搵嘢嚟做,顯示自己嘅存在價值。講到底,呢啲都係前主席周一嶽留低嘅蘇州屎,佢有名你叫周一鑊,梗係唔蠢嘅事唔做喇。嗱,周一鑊已經捲鋪蓋滾蛋,新主席陳章明到底會唔會撥亂反正,大家不妨拭目以待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