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名警員於前年佔中期間在金鐘暗角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昨於區院繼續進行「案中案」聆訊,以決定是否接納有關的新聞片段呈堂。曾健超出庭作供,講述事發當晚的被襲過程;辯方質疑他是憑新聞片段才憶起案發經過,亦不確定施襲者人數,他不同意。而他接受辯方盤問時,首次親口承認自己就是新聞片段中向警員淋潑液體的男子。
曾健超(四十歲)供稱,前年十月十五日凌晨三時許,他在龍和道花槽示威,突被人推落地、毆打及鎖上索帶,有人向他噴胡椒噴霧,他被三至四名男子抬起後,轉交予另一班約四至五人,當中二人左右夾住他拖行,另有人屈着他的左手拇指及左手腕,亦有人負責開路。及後再有人加入將他雙腳抬起,他「面朝地下」被抬往變電站的「暗角」處後,被掉在地上拳打腳踢,有人踩他、打他臉、用硬物襲擊等,期間有人更說「示威吖嗱!」
他指「痛楚嘅感覺好漫長」,不知受襲歷時多久,他事後翻看新聞片段,印證歷時約四分鐘,之後他被押送到中區警署。庭上亦播放中區警署接見室外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有兩名警員押他入內。
辯方盤問他時,播放警方拍攝的片段,顯示黑衣男在龍和道向下方警員淋液,問曾是否該名「潑水男」。法官提醒問題或會令曾刑事入罪,有權不回答,但曾承認就是他。辯方再問曾,有否在他被控襲警的案中否認是「潑水男」?他指自己在該案中無作供,但承認透過律師否認是片中人。
辯方又指,曾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警方披露被告身份並要求金錢賠償,但曾否認是為錢。辯方又指曾事後向警方落口供時,先後說過施襲者有「六人」、「數人」及「一班人」,質疑他無獨立記憶,只是受新聞片段影響,才肯定施襲者是七人,曾不同意。
七名被告依次是總督察黃祖成(四十八歲)、高級督察劉卓毅(廿九歲)、偵緝警長白榮斌(四十二歲)、警員劉興沛(卅八歲)、偵緝警員陳少丹(卅一歲)、偵緝警員關嘉豪(卅二歲)及偵緝警員黃偉豪(卅六歲)。
案件編號:DCCC 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