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兩則「親子新聞」,頗值一說。美國辛辛那提動物園一隻大猩猩,因四歲男童突然墮進籠內,被園方射殺。當地檢察部門事後解釋,當時男童的母親除了他,還有同行另外三個孩子要照顧,「看不出將孩子置於險境」云云。
從來不是堅定的動物權益保護者,但天降大禍於大猩猩先生,比竇娥還冤。事實上,這是一場本可避免的慘劇,動物園那「圍欄」讓四歲小孩輕易翻過,也夠豆腐渣的。至於作為父母,明知孩子就是一刻停不下來,還要一帶就帶四個,也太不自量力了吧!
至於那對獨留兒子在森林幾天的父母,不知怎麼搞的,整件事搞得好像一套狗血連續劇似的,大家的焦點都放在男童如何在野外求生,以為在看《仙巴歷險記》麼?甚至有學者煞有介事地解釋,說那是日本獨有的「懲罰文化」。
拜託,時代進步了,以前還流行體罰呢!談到體罰,筆者認為之所以得大力反對,主要倒不是因為對孩子心理造成創傷,而是執行過程中往往超出「教養」範疇,打着打着變成出氣,下手不知不覺就重了。美國不少州份容許學校進行體罰,但對執行人員等嚴格規限,正是此理。再說上述所謂「懲罰文化」,父母將「遺棄」當責罰手段未嘗不可,但總得留意「安全距離」,將孩子留在視線範圍內才是。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今生作者是。如果說今時今日社會充斥「廢青」,那我們就要追問一句:到底「廢青」是如何煉成的?小一派位日前公布結果,有為人母者受訪時侃侃而談如何用假地址報讀學校,絲毫不以為恥。為求目的,不擇手段,如此身教,進再好的學校也是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