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如果有人去內地打官司,進入法庭前請換上耐撕耐扯的牛仔褲,否則隨時可能被威武高大的法警扯爛褲子,露出羞處呀!
雲南一位律師就遭遇這樣的尷尬,他不滿當地法庭拒絕受理其立案,認為法院違反最高法的最新解釋,同對方交涉,卻慘成人形皮球,被一個部門踢到另一個部門,擾攘數小時始終不得要領。有法官懷疑他在接待室使用手機錄音,喝令他交出手機,銷毀錄音資料,律師否認錄音並將手機收入褲袋,不料幾名法警如狼似虎衝上來,伸手入其褲袋搶手機,糾纏期間,事主的西褲從大腿根處被撕爛,胸口亦被踩,多隻手指受傷。法警搶到手機卻沒有找到任何錄音資料,事主裸着下身狼狽離開法院。
想想看吧,連精通法律的律師都被欺負成這個樣子,一般老百姓打官司有何待遇,能不能討回公道,也就不問可知。律師被露底褲,何嘗不是法治幾乎裸奔的縮影?外交部部長王毅日前在加拿大舉行記者會時發飆,批評西方國家對中國的人權狀況有嚴重偏見,中國人權如何外國人沒有發言權,中國人最有發言權,那就讓最有發言權的受害律師現身說法,他指出,個人受辱事小,法治形象受損事大。
人們常說,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如今則是律師遇到法官,有理說不清。當然,當事人也有一定責任,身為律師竟然不懂保護自己,同法官法警對抗,簡直是自取其咎。老實說,今次只是被撕破褲子,損失有限,萬一命根子被撕扯受傷,就真的抱憾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