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侍產假於去年二月底開始實行,准許男性僱員就其配偶每次分娩享有三天假期來照顧妻兒,當局承諾在推行法例一年後進行檢討。現時當局正開展檢討工作,不過一些勞工團體已急不及待向政府施壓,要求把侍產假增加至五天,將來再增至七天。
有勞方代表稱,若僱主願意給予員工多些侍產假,僱員會懷有感恩之心,對工作會更加盡心盡力,為公司帶來更多利益。這個觀點,筆者身為商界也認同,亦相信香港絕大部分都是良心僱主,當員工家庭生活有特殊情況需要照顧的時候,均樂意給予方便,讓僱員能夠安心處理好家庭的事情,然後再安心地返回工作崗位。這不單是侍產假問題,例如家庭出現突發事件或其他合理的原因,僱員需要離開工作崗位一段時間,僱主通常都會容許,不敢說是開恩,而是人之常情,即所謂「人情味」。
正正是這種「人情味」,是維繫勞資關係和諧的重要因素,尤其是中小企,僱傭關係依靠的是互相依賴,並非互相計算。侍產假如果僱員有切實需要而要求多放幾日假期,僱主出於體恤,一般都不會拒絕;惟一旦立法規定了侍產假增加至五天,僱主不遵守不行,僱員便會覺得是「理所當然」,還會有「感恩之心」嗎?
須知道,任何福利政策必定易放難收,例如最低工資實施之後,莫說「撤銷」,每次檢討都會變成「只加不減」,使很多薄利行業叫苦連天。法定侍產假若然增加,不僅令中小企百上加斤,更會把僱傭關係中的「人情味」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