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醫彭世有被指早前於兩篇報道中,分別推銷醫學美容產品及療程,並分別使用非醫務委員會認可的名銜「經驗醫學美容醫生」及「醫學美容醫生」,涉及四項專業失德,醫委會昨召開紀律聆訊。彭的代表律師辯稱,彭接受訪問的原意是教育公眾,不知悉整篇報道含推銷成分;另指有關媒體在報道刊登前沒有先交給他看整篇報道的版面編排。惟醫委會認為,彭清楚知道訪問由他當時任職的醫學美容中心安排,故不可能認為訪問作教育用途,終裁定四項專業失德罪成,判除牌兩個月,但緩刑一年。
案情指,私人執業西醫彭世有在二○一一年接受《蘋果日報》及《忽然一周》訪問,並分別刊於一一年一月十三日的《蘋果日報》E4版,及《忽然一周》807期第118及119頁,訪問由他當時任職的一間醫學美容中心安排。《蘋果日報》以問答形式刊登彭的訪問內容,他講解稱有助激發膠原自我增生的醫學美容產品Sculptra的成分、注射效果等,而他的照片下有標寫「經驗醫學美容醫生彭世有」,訪問內容下方亦在「查詢」一項列出其公司的電郵和療程價錢。至於《忽然一周》的訪問則是他介紹「血清細胞再生治療」(P latelet-Rich Plasma)療程,他的名銜在報道中為「醫學美容醫生」。
控方認為,《蘋果日報》的整篇報道中,彭的問答部分及其他內容,例如使用者心得及「Sculptra注顏逆時針」的報道標題等,都令讀者感覺他為該產品作廣告推銷。辯方代表律師則指,彭接受訪問的原意是教育公眾及分享知識和經驗,強調整篇報道的其他部分與彭無關。他又說有關媒體在刊登報道前沒有向彭提供整篇報道的草稿,令彭不知悉報道使用該兩個不受認可的名銜及涉含廣告成分的其他資訊,彭承認自己大意。
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宣讀判詞稱,彭承認知悉訪問由他當時受僱的公司安排,案件涉及明顯的藥物及醫學療程廣告推銷,而彭有責任採取足夠行動去避免有關內容於媒體刊登,終判他四項專業失德罪成,除牌兩個月但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