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人蛇受害者 喪鐘正為香港敲

英國詩人多恩講過︰「沒有人是孤島,每個人都是大陸的一部分……不要問喪鐘為誰而敲,喪鐘為你我而敲。」人蛇大軍禍港殃民,咪以為淨係小市民受害,前線執法人員一樣冇好日子過!

有入境處人員爆料,話位於青山灣嘅入境事務中心已經被免遣返聲請者「攻陷」,原本四百個羈留宿位塞咗足足四百五十人,呢班大帝分黨分派,今日「越南幫」火併「孟加拉黨」,聽日「印度派」惡戰「巴基斯坦組」,前線人員疲於奔命。本來入境處人員每年四次接受懲教署防暴訓練,點知好衰唔衰,假難民近年逼爆監獄,懲教署分身不暇,冇法子唔暫停防暴訓練,訓練不足再加上裝備不足,一旦假難民作反,隨時爆大鑊都似!

有立法會議員就講得啱嘞,港府後知後覺,問題積重難返,假難民由偷渡來港、聲請、犯案、打黑工以至被捕入獄,每個環節都超負荷,入境處、懲教署同警隊統統都係受害者。最離譜嘅係,家陣水浸眼眉,香港就嚟陸沉,港府仲係愛理不理,前線執法人員要硬件冇硬件,要軟件冇軟件,唔怪得士氣低落,亂象叢生喇!

點講都好,再咁落去始終唔係辦法,港府早前建議修例,擴大「未獲授權進境者」嘅定義,涵蓋香港人蛇嘅十個主要來源地,加重對蛇頭罰則。點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蛇頭立即變陣,將人蛇送到香港附近海域後溜之大吉,結果一樣冇佢哋符,難為官老爺仲一味死撐,話任何人只要參與運送人蛇,執法部門就可以跟進,舉證反而易咗喎,呃鬼食豆腐咩。

與其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法例上小修小補係冇用嘅,直接退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咁咪一了百了咯。有辦你睇,新加坡唔係《禁止酷刑公約》簽署國,對付假難民手起刀落,即捕即解,甚至唔畀佢哋落船都仲得。點解新加坡做得到,香港做唔到?

再講吖,我哋嘅祖國夠係《禁止酷刑公約》簽署國喇,咪又係可以短時間內遣返人蛇,可見事在人為嘅啫。真係諗極都唔明,港府假仁假義,沽名釣譽,唔通咁就係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對假難民講人權,咁香港七百萬市民慘遭蹂躪,佢哋嘅人權邊個保護?退一萬步講,即使退出公約唔係一時三刻做得到,最起碼都應該設立禁閉式難民營,反正以前都係咁處理越南船民問題嘅喇,當年港英政府搞得掂,冇理由今日特區政府搞唔掂啩?

農夫與蛇嘅故事大家耳熟能詳,港產官僚繼續對假難民問題無知無覺無神經,坐以待斃,喪鐘遲早為佢哋而敲嘅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