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車長以工時長見稱,若休息不足下駕駛恐危及乘客安全!民間爭取標準工時聯盟進行的一項巴士車長工時調查發現,七成七受訪車長每周工作達五十至六十小時,四成半車長曾在駕駛途中有睡意或打瞌睡,亦有八成車長認為,長工時對個人精神及健康造成影響。礙於巴士司機底薪不高,經常靠加班工作賺取額外收入,致每天工作逾十小時。聯盟炮轟運輸署現行對車長的工作指引形同虛設,容許每日駕駛時數不多於十一小時,等同縱容巴士公司「收買人命」,應立法定於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時,避免他們工時過長。
聯盟今年三月以問卷形式訪問七十六名新巴及城巴車長,除兩人外,其餘均須加班工作,當中七成七人每周總工時高達五十至六十小時。被問及車長行車期間,曾否試過有睡意或打瞌睡,有四成半車長表示間中及經常會出現這種情況。近七成指於過去一周,每日平均只睡七小時。
根據運輸署二○一○年修訂的「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訂明一個工作日內最長工作時間不應超過十四小時、駕駛時數不應超過十一小時,以及兩個相連工作日之間的休息時間不應少於十小時等。聯盟發言人吳冠君批評,有關指引如同「無牙老虎」,即使巴士公司不跟從指引亦無問題,斥每日根本沒有足夠時間讓車長休息,而且底薪偏低,僅一萬元左右,間接令不少車長爭取多加班,爭取額外收入以填補底薪的不足,如同「賣血」,對其精神健康有負面影響,長遠應立法訂定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時。
任職新巴替假車長十七年的林康濂指,以新巴為例,新入職車長每天工作八小時,底薪為一萬一千元。他的月薪有四分一收入均來自超時工作,每日工作十一小時,批評「要靠OT(超時工作),長工時,先有高啲收入,係唔健康嘅狀況。」
新巴及城巴發言人稱,一向遵照署方的指引編訂車長工作及休息時間,以確保車長有充足休息,認為指引已確保車長有足夠休息時間,而不同更分的新巴城巴車長工作時數有所不同,每日平均工時約為十小時,當中包括一小時用膳時間,以此準則計算,新入職車長平均月薪約一萬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