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解決對沖應政府出手

有關勞工團體一再要求取消強積金與遣散費和長服金「對沖」,商界是不可能退讓的。這並非商界「冷血」,漠視基層死活, 而是從法、理、情三方面考慮而「企硬」的。

日前五大商會合辦「退休保障諮詢論壇」,邀得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出席。林鄭司長和張局長均表示,「對沖」令強積金的退休保障功能大大削弱,政府不能視而不見。

與會的商會代表則指出,如果取消「對沖」,政府便違背了當年推行強積金時對商界的承諾,從法理方面來說,商界都是站得住腳的,反而勞方有點「輸打贏要」的味道。從現實情況來看,香港的企業九成八是中小企,有分析說今年申請破產的中小企料達一萬五千家,經營環境的惡劣可想而知,若強積金不能「對沖」,倒閉的公司必然更多,屆時相信要由破欠基金來「埋單」。

筆者也曾經打過工,很明白打工仔所需要的安全感,但取消「對沖」,其財政壓力要由僱主一力承擔,在情在理,對僱主的確不公平。問題如何解決?商界有人建議,政府應該出手,成立一個專項基金,專是用作強積金的「對沖」之用,即是若有僱員領取了遣散費或長服金後,該專項基金可把相同的款項填回強積金內。

此意見值得政府認真考慮,一來可保留「對沖」,毋須改動強積金條例,對僱主公平;二來勞方也可得到他們所需要的保障,有助減少勞資矛盾。至於基金融資,可在商業登記費方面動動腦筋,必要時亦可在利得稅方面稍微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