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高官卸責制

中共第五代大力反貪,官場一片風聲鶴唳,官不聊生。反觀自詡法治之區的香港,官員即使捅出多大亂子,遺害多少市民,一樣毫髮無損,好官我自為之,跟內地恰成鮮明對比,鉛水風波就是最佳例子。

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揭發水務署和房屋署在鉛水事件中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尤其是水務署,既沒有行使法定權力確保業界遵守規則,又沒有為香港制訂食水安全標準,署長林天星被抨「專業不足」並「固執己見」,充分體現該署由上而下因循苟且的官僚作風。

儘管如此,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依然力挺沒有官員需要問責,辯稱這是「制度性紕漏」,而且存在已久,暗示為前朝責任。作為下屬,有一個盲撐自己的上司,當然飲得杯落,但作為市民,竟然有一個不分青紅皂白的政府,除了憤怒,還是憤怒。鉛水風波牽連十多個屋邨數萬戶居民,至今仍未圓滿解決,不少住戶仍要外出打水,不少大人和孩子因為血鉛超標而飽受困擾。一句「制度性問題」就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除了香港,還有哪個地方的官員能獲如此優待?

每有事故發生,港府不是瞞就是拖,再不然就是成立各式各樣的調查委員會蒙混過關,從來不見官員問責下台。事實證明,高官問責制早就淪為高官卸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