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設獨立組織監察水質

【本報訊】為防止日後再發生同類事件,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提出十七項建議,包括政府應在政策層面檢討現行法例框架及規管制度是否足以保障香港食水安全及品質。檢討範圍包括是否需要分開界定水務監督與水務署的角色、水務署的責任應否只局限在保障送達至供水接駁點前的食水品質等。另外,房屋委員會本周五(三日)將召開非正式會議,聽取委員對鉛水報告的意見,而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稍後亦會討論追究承建商責任。

檢討喉匠需否持續進修

委員會建議政府設立獨立組織,全面監察水務署表現和水質,並授權獨立組織因應需要進行獨立檢查和審核,其中水署亦應聯同各持份者制訂推行全港適用的《水安全計劃》,包括訂明如何鑑定供水系統的不同分段所涉及的潛在污染危險及各持份者就供水系統所應承擔的責任。另外,委員會亦認為水務署須檢討現時不論水管安裝工程規模大小,例如多達數以千計的住宅單位均由一名持牌水喉匠獨自負責的安排是否穩妥,及是否需要強制要求持牌水喉匠持續進修,並設計一套穩健發牌及登記制度。

房委會方面,調查委員會建議檢討其工程項目的監控機制,除關注水喉系統功能,亦應同樣重視食水品質安全。而房署總建築師應具水喉裝置工程的專業知識,檢討監控制度、管制焊料採購、使用及測試,令措施不會淪為另一個文件檢查的紙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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