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次偷運共52名越南男女 人蛇集團3成員俱囚4年

【本報訊】警方派出臥底滲入黑社會,搗破偷運人蛇集團,揭發集團在八個月內利用貨車先後從內地接載逾五十名越南人蛇直達屯門;集團並提供「一條龍」服務,派專人陪同人蛇到達市區。三名被捕的集團成員早前認罪,昨在區域法院同被判入獄四年。其中被指為案中主腦的一名越南籍被告,不但案底纍纍,據悉更正向本港入境處提出酷刑聲請,個案尚未完成審核。

第三被告正提出聲請

三名被告分別為馮文偉(六十五歲),以及越南籍的黃文林(廿六歲)和沅功事(卅八歲),三人同承認一項串謀協助非法入境者來港罪。法官昨判刑時透露,第三被告有十七項案底,包括非法入境、違反遞解令和偷竊,據悉他亦正提出酷刑聲請。

法官舉出水路偷運人蛇案例,指出身為船長或船上負責人的量刑起點為監禁五年,船員則為四年,但本案是陸路方式偷運人蛇,案例並不適用。法官續指,本案涉及中港兩地跨境偷運人蛇,三名被告負責不同角色:首被告負責開車偷運人蛇、次被告負責接收人蛇、第三被告則給予指示。法官認為三名被告的角色雖不同,但刑責相若,考慮本案涉案時間逾半年,四十三次偷運共五十二名人蛇,非單一偷運人蛇活動,遂判各人俱入獄四年。

警派臥底滲黑幫破案

案情指,警方為搜集犯罪活動情報,派出臥底滲入黑社會,臥底於二○一四年十月認識第三被告,對方透露正計劃安排越南人蛇偷渡來港,吩咐臥底尋找司機。臥底聯絡首被告,對方答應開車接載人蛇。同時,第三被告找來次被告幫手。同年十一月五日至翌年六月五日期間,首被告駕駛貨車從深圳接載人蛇到達屯門,人蛇均坐在司機位旁,臥底和次被告之後陪伴人蛇到市區。五十二名人蛇包括廿九男廿三女,除一名為內地人,其他全為越南人。首被告每次收取六千至七千元。

案件編號:DCCC 7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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