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竊狗偷大都藏頭露尾,哪有大搖大擺之理?偏偏南亞人蛇反其道而行,不僅身穿鮮色救生衣搶灘,而且個個身光頸靚,被警方截獲即笑着舉手,顯然早有預謀。
警方日前在赤鱲角機場附近海面截獲二十多名南亞人蛇,他們擠在簡陋的舢舨上,對被捕不慌不忙,且有別於過去由蛇頭和船員陪同。顯而易見,蛇頭早在人蛇到港前已棄船逃捕,而人蛇亦早獲教路,只要舉手提出免遣返聲請,警方莫奈其何。一旦「行街紙」到手,不僅有政府津貼,更可打黑工搵快錢,甚至和黑幫勾結食大茶飯。對於貧窮落後的南亞國家來說,香港就像遍地黃金的天堂,難怪人蛇前赴後繼,樂不思蜀。
眾所周知,蛇頭之所以玩失蹤,完全是針對港府早前修例提高對蛇頭的罰則,當局將「未獲授權進境者」定義擴闊至巴基斯坦、阿富汗、孟加拉、印度、尼泊爾等八個人蛇來源國家,蛇頭可被控以「未獲授權進境者」相關罪行,最高監禁十四年和罰款五百萬元,比未修例前只可控以「協助或教唆非法入境或非法留港」的罰則重得多。然而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人蛇集團變陣出擊,令法例形同虛設。
講到底,港府一日不退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人蛇一日不會絕迹,香港一日不得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