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再有假難民黑工被判刑。一名提出免遣返聲請的巴基斯坦籍男子,前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在港接受僱傭工作,他承認控罪,被判監禁十五個月。
入境處於今年三月聯同警方及勞工處進行「冠軍行動」,執法人員於旺角通菜街發現一名卅一歲巴基斯坦籍男子,他當時正在搭建排檔,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該男子出示了由入境處簽發俗稱「行街紙」的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上訴法庭對違反有關條例的罪行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十五個月作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