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生意一年挫4.5億人幣

【本報訊】霸王向《壹週刊》索償六億三千萬港元,破盡本港歷來誹謗案最高紀錄。霸王指稱涉案的《壹週刊》報道最少被五十三間內地傳媒轉載,其最大損失源於內地銷售額急跌,自涉案報道於一○年七月出街之後的一年內,其生意損失高達四億四千八百多萬人民幣。即使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曾發出公告,聲明霸王產品安全,仍有六成八的網民堅持不會再買霸王洗髮水。為挽回品牌形象,霸王花逾六千萬港元應對傳媒查詢及廣告宣傳,又花三百卅多萬元人民幣贊助一○年在廣州舉行的亞運會。

僅一日 七成網民拒買

根據霸王前公關經理楊政書早前在審訊時供稱,他在誹謗事件發生期間,負責為霸王搜集傳媒轉載的資料。涉案報道刊出後,內地知名入門網站新浪網即日已在其官方微博刊出相關報道,訊息一日內被轉發四千多次,評論超過一千條,逾四成網民看到報道後,表明不會再買霸王洗髮水。一日後,新浪網再向逾五萬名網民做調查,表明拒買的網民比率升至七成。就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再於一日後發出公告,聲明霸王產品安全,但仍有六成八的網民堅持不會再買霸王洗髮水。

與訟雙方其中一項爭議焦點,便是《壹週刊》作為失實報道的原始發布者,法律上是否需要為其他人轉發的失實消息向霸王賠償。霸王指《壹週刊》未有盡責任阻止失實報道被他人轉發;《壹週刊》則認為它無此責任,其律師團隊更不惜承認《壹週刊》的發行量有限,希望能減低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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