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內地上月開始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商品實施新稅制,規定所有電子商貿必須循正常商貿渠道來繳納各項進口稅,包括海關稅、商品增值稅和消費稅等(內地俗稱「海淘稅」),不得再濫用「行郵稅」的方式來逃稅。有人認為,此舉會窒礙跨境電子商貿的發展。
不過,筆者覺得毋須過慮,因電子商貿已是全球大勢所趨,國家海關總署今次堵塞「行郵稅」被濫用的漏洞,是撥亂反正,不僅還了傳統零售業一個公道,維護了市場的公平競爭原則,且把電子商貿納入正軌規範,長遠來說有助其健康發展。
其實新的稅制亦有顧及到中小微型電商的承受力,凡網購單次交易二千元以內,以及個人全年網購額不超過二萬元的,可享有零關稅,只須繳交增值稅和消費稅,且有七折優惠,超額的才需要繳納全部稅金。
稅改之後,跨境購物稅負有所提升,短期而言,或對跨境電子商貿帶來一些衝擊,但可以令網購和傳統零售的稅制趨向統一,這對於多年來一直受到不公平稅制對待的傳統零售業而言,總算比較公平合理。新稅制除了可減少國庫的稅收損失,還能拉近外國商品在內地零售和跨境網購之間的價格差距,相信會吸引部分消費「回流」,有助擴大內需。
另一方面,內地的網商良莠不齊,貨不對辦情況時有發生。稅改正好來一次「洗牌」,去蕪存菁,提高網商素質,有利於整個行業走向規範化,為消費者提供更可靠的服務。所以,內地徵收「海淘稅」有多重作用,是一種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