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底纍纍的七旬綜援漢於三年前的情人節,向相識的六旬女看更訛稱認識政府官員,可助她申領到公屋單位,並趁機向對方索取四萬元裝修費。女事主支付款項後發覺「屋又無,錢又無」,始知受騙而報警。涉案七十五歲被告陳調昌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昨於東區法院被判監六周。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育有一名四歲半兒子,居於內地惠東,而被告因其五十二歲妻子於案發前發現肚有瘤,需要三萬四千元人民幣進行手術,被告才以身試法。
案件編號:ESCC 137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