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員偽造僱傭合約候判

【本報訊】會計男文員聲稱為結識同修讀課程的兩名女同學,訛稱可替兩女介紹工作,為求逼真更提供偽造的僱傭合約。兩女均辭去原職等候「返新工」,惟文員事後以諸多理由通知她們上班日期要一再延後,她們起疑下遂一同上該公司向「新僱主」查詢,始知受騙並報警。男文員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兩項使用假文書罪,准保釋至下月三日,待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始作判刑。

辯方求情稱,廿八歲被告吳俊霆在單親家庭長大,母親對他期望很高,對他構成壓力;加上被告不懂表達自己,沒有社交生活,朋友不多,所以用錯方法去結識異性。裁判官指案情嚴重,但考慮案中不涉金錢利益,先取報告以作量刑。此外,被告另被指在前年十二月至去年一月間,在港涉嫌偷竊另一間公司三萬九千元,他不認罪,案件將於七月六日開審。

案件編號:KCCC 1476、147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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