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勒索嫖客 兩青判監賠款

【本報訊】廿八歲嫖客去年五月召妓時偷拍與鳳姐的性交過程,結果遭鳳姐急召三名惡漢教訓。嫖客除了在威嚇下被迫說出銀行卡密碼,遭提走近六千元現金外,更遭人威脅拍裸照、逼食屎飲尿及騷擾家人等方式勒索廿萬元。有份教訓嫖客的其中兩名青年早前承認搶劫及勒索罪,法官昨判刑時指出,雖然無證據顯示案中鳳姐受社團操控,但她在數分鐘內便獲他人到場支援,法庭不相信兩名被告聲稱犯案僅出於無知幫朋友。最終二人除判監外,另需向事主賠償一萬一千多元損失。

一被告曾任學生會主席

庭上透露,中五程度的首被告蘇亦烜(廿一歲)在學時曾任學生會主席,成績優異,但因家中財政問題曾申請休學。至於次被告葉嘉湛(廿二歲),辯方早前透露他曾修讀公開大學心理學高級文憑課程,但未畢業。蘇與葉均有接受外展社工服務。

法官表示,案中任職電腦技工的事主未經鳳姐同意偷拍,做法並不妥當,但也不應成為被敲詐勒索的借口。本案多於一人行事,事主被搶去銀行卡提款及遭非法禁錮逾一小時,被勒索的廿萬元亦非小數目,判刑需具阻嚇性。最終法官判蘇監禁四十個月三星期,判葉監禁四十一個月,當中已考慮兩被告願向事主作出賠償,另蘇曾經捐款給奧比斯及聯合國難民署。

案件編號:DCCC 105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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