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押14日林朗彥續准履行社服

【本報訊】學民思潮前召集人林朗彥因非法集結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惟感化官早前向法庭報告指林在履行社服令期間遲到、失約,甚至在工作途中「一去無回頭」,裁判官即時將林還押十四天待索取進一步報告。林昨日再出庭,指在囚後深切反省,承諾會與感化官充分合作。法庭決定給他最後機會,讓他繼續履行餘下十六小時的服務令,但警告他如再不合作,定必判他監禁。

廿一歲的林朗彥昨親自向法庭求情,他表示在還押期間經過反省,已明白到法庭判處服務令是相對較輕的刑罰,承諾日後會嚴格遵守感化官要求,請求法庭給他一次機會。裁判官強調,非法集結罪最高刑罰為三年監禁,慶幸林明白判處服務令已是寬鬆,而感化官最新報告亦指,已見林有深切反省,遂決定繼續現行的服務令。

官:再違令判監禁

裁判官寄語林:「希望你言出必行,好好履行埋餘下嘅社會服務令,呢個係你嘅最後機會,若你唔懂得珍惜,你唔會再有機會,法庭只會判你即時監禁。」林朗彥獲釋後受訪表示,感激法庭給他機會,他解釋並非不重視服務令,只是與感化官溝通上有問題,他會檢討之前的疏忽,之後會盡力履行服務令。他又指在完成餘下十六小時服務令後,便會開始因反東北示威一案而被判的一百二十小時服務令。

案件編號:STCC 144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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