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人蛇持續瘋狂偷渡來港,威脅社會安寧,港府遲來的補鑊措施、新修訂的《未獲授權進境者令》昨終刊憲並即時生效;「蛇頭」今後偷運包括巴基斯坦、印度、阿富汗、孟加拉、尼泊爾、尼日利亞、斯里蘭卡及索馬里等八個國家的偷渡客來港,刑罰將大幅提高至最高監禁十四年及罰款五百萬港元。政府將於本月廿五日將《修訂令》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為針對性地打擊偷運南亞人蛇的「蛇頭」,政府宣布《2016年入境(未獲授權進境者)(修訂)令》已於昨日刊憲,並於同日生效。政府發言人表示,非法入境問題嚴峻,而且不斷惡化,滯港並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當中,超過一半是非華裔非法入境者,嚴厲執法打擊非華裔非法入境者是遏止聲請人增加的策略中關鍵的一環。
資料顯示,截至上月底,本港積壓的酷刑等免遣返聲請個案有一萬一千一百七十八宗,逾五成由非華裔偷渡客提出,然而在修訂令生效前,只有來自內地、越南及澳門者才屬「未獲授權進境者」,「蛇頭」會被處以較重刑罰;若「蛇頭」偷運上述三地以外的非華裔偷渡客來港,只被控以協助或教唆他人非法入境等罰則較輕的罪行,最多監禁三年至七年,罰款最高六十萬元。
發言人承認,儘管執法機關已加強執法行動,但若不相應地修訂《入境(未獲授權進境者)令》,以加強針對偷運來自越南以外國家的非華裔非法入境者來港的相關罰則及執法權力,將難以對利潤可觀的人蛇集團做成足夠的阻嚇作用。政府期望透過盡早實施《修訂令》及加強執法雙管齊下,能對人蛇集團構成足夠的阻嚇作用。
另外,再有假難民在港打黑工被控罪成,入境處於本月十八日進行反非法勞工行動,在佐敦一間食肆內進行巡查時,發現一名四十五歲巴基斯坦籍男子任職廚房雜工,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該名男子出示了由入境處簽發俗稱「行街紙」擔保書,他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他承認控罪,被判監禁十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