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摑傷女兒耳鼓罰五千

【本報訊】裝修男工去年中與妻子分居後,今年初往對方家中要求十四歲女兒隨他居住,女兒拒絕即遭他摑傷左臉,連帶左耳鼓有四成受損。涉案四十二歲被告羅龍威早前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昨求情指事件反而令家人間的關係修補,妻子並已搬回家中居住,有望一家團聚。法庭接納被告的求情,相信他是愛錫女兒才犯案,輕判他罰款五千元。

稱已獲原諒

被告被控在今年一月十一日於牛池灣彩輝邨一單位內,非法及惡意傷害十四歲女事主羅心汶。被告上次認罪時,特別提出女兒是空手道黑帶高手,更曾代表香港出賽,但當時遭裁判官斥責就算女兒習武,亦不可打女兒。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已獲家人原諒,女兒的耳傷亦已康復。今次事件反而令一家人關係得到改善,分居妻子更搬返家中。辯方強調被告其實十分愛錫事主,每月花大部分收入供她上興趣班,希望法庭接納今次只屬單一事件。

案件編號:KTCC 119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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