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出選區議會的郭樺昌,過往兩度因「騙保險」而被判囚,並曾經安排多名內地人「插盲眼」騙保險,導致兩名視力完好的騙保事主單眼失明。雖然騙保險手段狠毒得令人嘩然,惟郭當年卻因改任「污點證人」指證胞兄,獲輕判四年三個月有期徒刑。
資料顯示,九四年仍以原名郭天來出選區議員的郭樺昌,於同一年走上騙保險之路。
他被指於九四至九七年間,透過成立的空殼公司,利用友人、妻子、同黨的資料購買保險,再虛構各人在內地公幹時遇上意外,詐騙八間保險公司約三十四萬元保險金。案件其後因同黨向廉署舉報而揭發,郭於二○○○年被判囚兩年。
出獄後不久,郭樺昌再聯同胞兄等人在內地物色人選,透過「因工意外盲眼」騙保險,惟除了個別「事主」本身有白內障等眼疾外,至少兩人本身視力完好,卻在郭等人以「可介紹到港工作」等理由哄騙下,經內地醫生施手術「整傷少少」,最終單眼永久性失明。
案件○七年審理期間,法官直指過往有十四項案底及相類前科的郭樺昌,「既聰明及有高度組織能力,卻錯用在非法勾當上」;以金錢利誘經濟能力較差的內地人自殘身體犯案,令對方蒙受終身痛苦,「若撫心自問、應知自己的罪孽深重」,更將自己胞兄及女婿牽連案中。法官直指郭不知悔改、重蹈覆轍及知法犯法,量刑起點七年,但基於他認罪及任污點證人,酌量減至四年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