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被控虐兒乏證據 姊妹撤控

【本報訊】疑有吸毒習慣兼同住的一對無業姊妹花,她們三歲和三個月大的兒子,被社工驗出兩童的尿液中疑含有毒品,社工報警拘捕兩姊妹,二人事後各被控一項虐兒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時,控方表示早前經索取法律意見後,考慮到證據不足,對兩名被告撤銷控罪。

兩童體內驗出毒品

被告依次是妹妹林佩瑤(廿二歲)和姊姊林佩婷(廿九歲)。控罪指妹妹於今年三至六月間,在紅磡一單位虐待一名三個月大男嬰;姊姊則被控於一二年三月至今年七月間,在同一單位內虐待一名三歲大男童。據了解,控方雖在兩童體內驗出毒品,但確認不到毒品進入體內的原因,基於證據不足故撤控。

案件編號:KCCC 459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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