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27年前非禮7歲女童 六旬姨丈囚18月

【本報訊】卅四歲女博士生在八九年於姨丈家留宿時,當時只得七歲的她睡覺時,遭姨丈用手指插下體非禮,她將秘密埋藏心底廿七年,獨自承受創傷後遺症及中度抑鬱,直至去年她出席大學的性侵犯課程時,得悉事隔多年仍可追究事件,遂向母親及兄長透露並報警求助。現年六十三歲的姨丈被捕後,早前在區院承認非禮。法官認為被告為廿多年前的一時衝動終於伏法報應不爽,但始終年老入獄令人憐憫,判他監禁十八個月。

女事主目前正攻讀心理學博士課程,但其心理報告指,非禮事件令她出現創傷後遺症,常感傷心恐懼,自我形象低落,對男性觀念扭曲,每逢見到其他性侵犯案件的報道都會感到不安。

官寄語事主:寬恕被告 救贖自己

辯方律師求情時強調,被告知道女事主這些年來默默承受心理創傷後,深感痛心及歉疚,認罪是被告唯一能做的補償,希望法庭對他的制裁可助事主復元;又指猶幸事主已成家立室並育有兩名孩子,並獲家人的支持;心理專家亦指事主繼續接受治療,有望可以完全康復。法官判刑之後,亦特別寄語女事主:「寛恕被告等於救贖自己,以恩解怨是唯一解決方法」。

案件編號:DCCC 1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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