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東亞銀行前高層涉貪案作供下屬曾要保鏢護旁

【本報訊】由李國寶擔任主席的東亞銀行,其私人銀行部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在職時涉嫌收受資深物業投資者譚伯榮共約一百五十萬元利益,以協助對方獲批信貸案,譚伯榮女下屬X昨續接受辯方盤問時透露,被捕後的起初數個月,需保鏢保護,但現已可如常生活。

劉住所裝修發票改譚物業

案中四名被告依次是劉有為、譚伯榮、其姪譚曉杰,以及嘉信裝修工程負責人陳成業。X供稱在一三年七月中至八月初,她向負責公司裝修工程的譚曉杰表示,譚伯榮擬支付劉有為干德道住所的一半裝修費,而負責替劉裝修的陳成業,要收取裝修訂金,她告訴譚曉杰指,因劉的住所並非譚旗下公司的物業,公司未能報銷裝修費。X遂委託譚曉杰問陳,可否將發票上的裝修地址,改寫成譚名下的尖沙咀「流尚坊」地下大堂物業,最後譚曉杰便將已捏改的發票交給她。

譚曉杰的律師盤問X時指,上述對話屬X杜撰,譚曉杰根本不知譚伯榮替劉支付一半裝修費,譚曉杰也從沒參與捏改發票,X對此不同意。

案件編號:DCCC 1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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