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認移屍棄梯間 七旬侍應囚兩月

【本報訊】租用荃灣唐樓單位並分租賺外快的七旬老翁,去年底得悉一名男子凌晨死在其分租予內地女租客的房內,老翁聲稱不想惹麻煩,遂把屍體由唐樓七樓的單位拖到四樓梯間棄置,任由褲子褪至膝蓋的死者暴屍梯間,直至早上有住客發現「裸屍」報警。老翁初時向警方佯裝不知情,後承認移屍,他昨日在荃灣法院承認在建築物公用部分放置屍體和誤導警員兩罪,裁判官一度質疑他在事件中似有隱瞞,最終判他監禁兩個月。

被告陳永達,七十二歲,任職酒樓侍應。辯方求情指,被告將所租單位的房間分租,涉事女租客「阿梅」是內地遊客,死者麥啟康(六十六歲)則「湊巧」死在其房間。裁判官直言「人命攸關喎,最正常反應係打999報警」,加上被告患肩周炎仍自行搬動屍體,質疑他是否有隱瞞。

案件編號:TWCC 94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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