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港龍盜竊案 兩機艙老鼠判囚

【本報訊】荃灣法院昨日一連審理兩宗「飛機老鼠」的案件。其中一宗涉及由國泰航空全資擁有的國泰港龍,去年十二月十二日一班由杭州來港的客機上,來自河南報稱農民的男乘客趁前座另一女乘客入睡時,從行李櫃偷去女事主銀包內的一千五百港元,涉案四十二歲被告王福柱受審後,被裁定盜竊罪成立。裁判官指被告有計劃犯案及以某種方式處理竊款,因最終該一千五百元未能尋回;嚴斥被告的行為損害香港國際旅遊城市的聲譽,將他判監十四個半月,並須向事主賠償。

偷3500元 鞋內起贓物

另一宗則發生在國泰航空的航機上,涉案廿八歲南非籍男教師SNYDERS Shaan被指在今年三月十一日,乘搭由約翰內斯堡來香港的飛機上,從行李櫃偷取一名外籍乘客行李內價值共三千五百多港元的現金,航機抵港後,警員將他拘捕並在其鞋內起回部分贓物。被告承認飛機上盜竊罪,判監九個半月並須向事主賠償。

案件編號:TWCC 3350/2016、TWCC 5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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