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不如改名天窗報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明報》執行總編輯被炒風波持續發酵,專欄連日「開天窗」、員工威脅罷工、新聞團體發起集會,鬧得沸沸揚揚,沒完沒了。人家是「打開天窗說亮話」,這家陰陽怪氣的報紙則是「打開天窗見日月」,既然《明報》不明,不如乾脆改名《天窗報》算了。

有專欄作者振振有詞,聲稱「開天窗」既是為了維護新聞自由,也是為了表達心裏的憤怒,問題是,你有你的自由,報紙有報紙的立場,既然如此憤怒,何不一走了之?既要呃稿費,又要扮正義,這不是虛偽嗎?正如那班員工一樣,既捨不得這份工,又要追求「自主」,令人搞不清到底誰才是老闆。老實說,如果報社人事變動都要經過員工及專欄作者批准,那也未免太可怕了,這種所謂的新聞自由,全世界也許只有香港才見得到。

所以說,《明報》老闆實在夠窩囊,不僅要看員工臉色,還要討好專欄作者,結果變成豬八戒照鏡,裏外不是人。「公信第一」變成「笑話第一」,這種報紙不知還有甚麼搞頭,與其丟人現眼,何不索性關掉,大家一拍兩散,員工可以追求他們的所謂新聞自由和編輯自主,專欄作者則可以日日開天窗,求仁得仁,皆大歡喜,無謂繼續死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