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殺兄案被告:事後只記得零碎畫面

【本報訊】有吸冰毒習慣無業漢涉嫌以魚生刀狂刺二哥廿二刀致死案,被告昨於高院出庭自辯指,案發時他與死者在食店內說起他在醫院遺下銀包的事,死者即詢問:「你係咪揩X番嘢……食到戇居居咁」,被告否認再吸毒,並感到個心「乸住乸住咁」。死者則愈說愈大聲指:「你唔好再咁X樣啦……唔好再食埋呢啲垃圾嘢,食到個人成個垃圾咁!」被告指當時「個心好似爆開咁」,認為死者「踩緊」他,之後他便完全不知自己做過甚麼,只是其後才記起些零碎畫面。

形容與死者關係「OK」

卅九歲被告曾文緯,被控於前年九月廿四日謀殺任健身中心經理的二哥曾永豪(四十二歲)。被告續供稱襲擊事件後,他聽不到聲音,只有零碎畫面,僅記得自己右手持刀並把刀放回袋內,前面則有「一舊石頭」,他撐了一腳再跨過石頭離開,直至見到彌敦道才感頭皮發麻。行至港鐵站感到雙手「黐(立)(立)」,望到掌紋及手指有血,才恢復聽覺。他指稱之後往大哥位於天水圍的手機店,並致電大哥後,對方告知他死者已死,他仍不肯定是誰襲擊死者。

被告又提及自己的背景,指一三年離婚,沒有子女,他之後搬回家與死者及母親同住,他形容與死者關係「OK」,二人無積怨。被告指前年七月曾問死者借二千元,並於案發當日還錢,但當時死者不肯收。被告稱自○二年起吸大麻,一二年起則吸冰,初時覺吸冰後很興奮。

案件編號:HCCC 19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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