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套丁」服刑發展商保釋駁回

【本報訊】香港首宗涉及新界原居民因「套丁」而被定罪判監的案件,當中被判監三年、現時服刑中的發展商李欽培(八十四歲), 日前在高院上訴庭申請保釋以等候上訴,被法官即時駁回,法官昨頒下判詞交代判決理據,又指覺得判刑不屬明顯過重,故不批准李的保釋。

上訴人李欽培一方早前指稱,「套丁」行為普遍,但政府以往「隻眼開隻眼閉」,沒有提出同類檢控,在主觀上,李與案中原居民「套丁」沒有不誠實的意圖。法官昨反駁指,政府以往對「套丁」的行為好像不聞不問,但此舉極其量只能說是,原居民男丁「以為自己訛稱有地,不會有甚麼後果」的主觀想法,並不能顯示他們不知道自己不誠實。

法官續指,案中原居民都是有丁權而無土地,他們根本無資格申請建丁屋,但他們卻向當局作出相反的訛稱,並以「套丁」的方法為發展商完成項目,在主觀上和客觀上都屬不誠實。另外,對於李指稱獲地政總署向他們批出建丁屋牌照,有助釋放土地作建屋用途,又可增加庫房收入等利多於弊,符合公眾利益。法官反駁指,若此說法正確,法庭便要在每宗詐騙政府的案件,就相關行為的優劣利弊作出分析,訴訟將沒完沒了。

案件編號:CACC 42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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