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撼泊躉3傷者向新渡輪索償

【本報訊】新渡輪旗下雙體船「新輝玖」號,於一一年十月廿一日在長洲碼頭起航不久偏離航道,撞上供船隻停泊的泊躉,導致七十六人受傷。當中三名傷者昨入稟高院,指稱新渡輪及其僱員疏忽要求賠償,但未有透露索償金額。

三名原告陳艷華、陳敬婷及鄧添(均為譯音),分別以三宗案件入稟,被告均是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有限公司。入稟狀指,三名原告於一一年十月廿一日清晨五時十五分,在新渡輪「新輝玖」於長洲碼頭發生的海事意外中受傷。眾原告指是被告及其僱員疏忽或失責而導致意外,遂要求賠償。

據早前報道,涉案「新輝玖」號船長兼舵手張明威,於去年四月在區院承認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被判監兩個月。

案件編號:HCPI460、461、46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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