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陳章明早前被揭於嶺南大學任職期間「秘撈」事件,他昨日出席平機會參與及宣傳專責小組擴大會議上及會後均再就漏報事件道歉,又說:「我係(犯咗)一個相當大嘅無心之失。」他又指當日受傳媒追訪下,兩度「全憑記憶」去回答,而有時記憶是錯的,以致誤導傳媒,就此表示歉意。
陳章明在會上交代在嶺大任職期間為民建聯區議員鄭琴淵擔任論文導師,但沒申報的事件,指鄭的兩份論文命題並不相同,焦點也不同,首份是綜觀世界養老法制的相異處,另一份論文則是論述培訓協調模式,故研究與分析方法都不同。
被追問為何沒申報,他指鄭直至二○一二年才由嶺大轉去國力書院就讀,對方當時仍然就論文上訴中,而他仍是鄭的指導老師,又指對方有心讀書,而自己亦十分鼓勵年長的老人家去學習,故應邀繼續擔任其導師。他又指已就事件向嶺大致歉,聲稱當時以為申報了,又說:「我要再三道歉,我係(犯咗)一個相當大嘅無心之失。」
被問及會否辭去平機會主席一職,他指連串事件提醒他做人處事要改進的地方,但不影響平機會二十年的聲譽,並重申上述風波與平機會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