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私有財產何時才能神聖不可侵犯

近期溫州一批只有二十年土地使用年限的住宅到期,在居民前往國土部門續約時發現,費用竟高達當前房價的三分之一。一套價值三百萬元的房子,土地續約費用竟高達一百萬元。於是乎,本來屬於自己的房子,二十年再睜眼一看,房子被別人收回。原來自己買的房子,所有權屬於自己,二十年過後,所有權變成了使用權,產權房變成了租房。

沒有恒產 社會動盪

溫州有了二十年的租房,這可能是個特例,那些非特例的房子,就是本來買的屬於自己的房子,也只有七十年,七十年過後到底怎麼辦,人們還沒有想那麼多。反正是自己的,在沒到七十年的時候,盡可以去住。現在通過溫州二十年的房子事件,人們的想像突然被激活,七十年後房子的恐慌提前來襲。二十年的房子土地續約費都要花一百萬元,那七十年的房子土地續約費豈不是更貴?如果此推理成立,也就是說,誰的商品房都沒有真正意義的商品房,只是租房而已。房子的所有權不屬於個人,而屬於政府。

政府是土地的壟斷者,土地無論是集體所有還是國家所有,壟斷者都是政府。中央政府是大地主,地方政府是大地主之下的小地主。所有買房子的人都是政府僱的長工,政府生生不息,長工也生生不息。無論人們走到哪裏,只要是買了房子,那長工也就當上了,當上了也就脫不開身,想不被剝削都不行。人們不禁要問,憲法不是說好了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嗎?物權法不也規定了保障私有財產和細則嗎?有憲法有具體法律保障私有財產,保障商品房的私有財產屬性,為甚麼房子還依然得不到保障?

問題出在神聖兩個字上。憲法和物權法確實規定了私有財產不可侵犯,但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私有財產與國有財產相比,國有財產才神聖,私有財產不神聖。

過去我們總說資本主義的基本矛盾是由私有制引起的,正是因為私有制保障了私有財產的神聖不可侵犯性,引發了經濟危機和社會危機。但實際結果表明,正是私有財產的神聖不可侵犯性,才沒有引發資本主義的經濟危機和社會危機,正是因為資本主義的政治制度保障了私有財產,才沒有引發政治危機。也就是說,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是資本主義政治、經濟、社會穩定的基石。私有制不是萬惡之源,是萬善之源。中國古代也有這樣的話,即有恒產者有恒心。沒有恒產,必然引發社會動盪。

沒私有制 道德淪喪

一九四九年之後,逐漸把私有財產以各種各樣的名義變成公有財產,在變成公有財產的過程中,既引發政治危機,也引發經濟危機。在文化大革命中,人們失去了私有制的概念,才有了紅衞兵抄家打砸的極其惡劣行為,也使得在高揚道德的過程中使道德全面失守。沒有私有制的結果,就是道德的全面淪喪。一九四九年以前到改革開放之間這段時間的公有制進程表明,公有制才是萬惡之源。這種公有制,既不是馬克思意義上的烏托邦式公有制,也非字面意義上的公有制,而是國有制。國有制的實質就是政府壟斷制。

現在強調各種資本都可以進入市場,自由地流動。但土地市場,無論是農村的還是城裏的,仍沒有按市場的價值和規律流動起來。土地成了政府的命根子,成了掠奪普通人的最強而有力的手段,成了最為基本的稅源,成了可以躺在炕上就可隨意提升價值掠奪社會財富的聚寶盆。

在私有財產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地方,政府也就變成了神聖不可侵犯的政府。政府一旦變成神聖不可侵犯的政府,那二十年要一百萬元土地續約費,七十年要三百萬元土地續約費,不是小菜一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