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釀成卅九人死亡的一二年十‧一南丫海難,事後進行的內部調查指,現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航運政策)蘇平治在當時,涉嫌指示下屬不執行有關規管船隻配備救生衣數目的新法例。五十八歲被告蘇平治因而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
已退休海事處總驗船主任歐陽俊德繼續作供指出,新法例實施時,部門曾發出「舊船行舊例,新船行新例」訊息,即○七年救生衣新法例生效前已取得牌照的船隻,可跟從舊法例。歐陽解釋,在非正式的會議中有同事提問「係咪舊船跟番舊例去做?」會中無人提出異議。歐陽又指,時任李姓總經理曾提出此說法,至於接手李職務的被告,歐陽則不記得被告的說法。
對於辯方質疑有關指令是否暫時的指令,歐陽表示已忘記。根據控方開案詞指,涉案的新法例○七年生效,但給予船東或船廠一年寬限期,至翌年海事處才正式執行新例。
案件編號:DCCC 338/2015